第一节 回忆找房
作者:编外先生      更新:2019-08-09 08:41      字数:2866

热心的司机大哥带我折腾了大半天,游人融进冥冥的暮色之中,天色逐渐暗了下来。

当返回昨晚的住处时,店已满员。我无奈地走出了酒店。司机大哥也不见了踪影,毕竟我们之间不存在交情,只存在交易。

古时的西安早已面目全非,如今处处充斥着现代文明。当文明被现代糟蹋之后,生出的东西是那样的无耻。比如此时我多么希望能安安静静的融身于黑暗,彻彻底底做一只游荡地幽灵,没有思想,没有方向,游荡到那里都能安身立命,然而那无耻的灯光却不顾忌我的感受,占据着我的身体,把黑夜变成了白昼,让我无处藏身。原本静下来的夜也被现代文明制造出来的各种声响,搅得不得片刻安宁。

这样也好!免得在黑暗中一静下来,思绪变得像一只迷航的小船,在无边无际的海面上漂到老远,老远……远到回不去也驶不出这片现实的汪洋大海。

眼前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但又似曾相识一般。一样的华灯初上;一样的星光璀璨;一样的喧嚣;一样的繁华……即便是再繁华的夜景对我来说,也只是叫嚣着的空虚,映衬着世人的冷漠。

在路灯下行走,街边的路灯把我的身影拉长了又压短,压短了又拉长,反复蹂躏。

在柔和的灯光下,我的心也变得无比的柔软和敏感,像是生出一条条的触手来,不停地在我体内疯狂地虏获营养。它们虏获的愈加疯狂,愈说明我体内营养贫乏,因为早已被回忆榨的所剩无几了。回忆和心跳就是我活着的证据,少了一样我也活不下去。

一个人的旅行,孤单难免,还伴随着几分失落感。回忆也只有在孤单和失落的时候才显得愈加浓烈。我又想起了她——我的初恋林小月,想起了去年的那个夏天。

我刚刚拿到大学毕业证,迫不及待地去到她所在的城市——成都。

那是我刚来成都,没有住处,没有工作,身上只有一千多块钱,内心却斗志昂扬。我发誓要在成都混出名堂,买车买房,和心爱的人在成都扎根下来,开枝散叶。殊不知那也只是开始的不自量力的信誓旦旦,过不了多久我就被现实彻底地打败。我的梦想也随之在这座面目狰狞的伤城里遗落了!

工作没有落实,没有住处只好住在酒店里。在酒店住了好几天,眼看身上的钱都快花光了,还是没有找到工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得到。我已无力支付酒店一天一百三十八元的房费,就找了一家便宜的招待所,每天的房费五十。

去找招待所的那天,现在回想起来还记忆犹新。当天我和林小月从酒店退房出来,已是下午两点多了,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也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我背着双肩包,左手牵着林小月,右手拖着行李箱,我抓住的是我的全部,即便是手心握出汗来也不肯松开,汗如雨下,也感到幸福。对成都不熟悉,也不知道那里能找到便宜的住处,在街上瞎碰乱转,林小月也跟着受罪,她脸红彤彤的满额是汗,头发、t恤也被汗打湿了,像是穿着衣服洗了一个淋浴。她一直都没有抱怨,看着她虚着眼躲避强光的样子,本来就是一张娃娃脸萌的就更像个娃娃了。想笑又笑不出来。我看着心疼,连一个凉快的地方我也给不了她。

最后我带她走进一家德克士,点了一大杯加着冰块的可乐。我们一直这样,大杯的划算,她又不怎么喝,够我们两个人喝的了,有时候还喝不完。可那一次她抢过去咕嘟咕嘟的喝了大半,要不是照顾我她准能喝完。后来我又买了一杯可乐,点了一个汉堡,一份套饭作为午餐。一点也没浪费,都进了我们的胃。

我们一直坐到太阳落山,中途林小月趴在桌上眯了一会,她眯着的时候一支手都是抓住我的手的,像是怕睡熟了我会离她而去。室内开着空调,很凉,她根本就睡不熟。可是她还是抓着我的手不放,像是表明她死也要和我在一起。

从德克士出来,我们一起去吃了一碗过桥米线。有了体力继续找房。我们走了好几条街,一直转到天黑下来,到了一条老街,才发现一片一连串的招牌灯,小小的招牌上只能印下某某宾馆或者是某某招待所还有各店的电话号码,招牌上的电话要走近了才看的清。

附近还有很多亮着红灯的门市。隔着玻璃门,借着黯淡的霓虹灯光,能看见里面穿着暴露的年轻女子。不时的有男人畏畏缩缩地溜进门市里,不一会儿又出来又进了另一家,像是逛商场挑东西似的。

林小月轻声问我:“那是不是传说中的红灯区?”

我盯着她先没做声,见她害羞了,我才微微一笑说:“我那知道。”

“你就接着装嘛!”

我没明说,只说:“反正我们不需要那里,我们有彼此。”

林小月没在追问了,她把我的手握地紧了些!其实里面做着什么买卖,我们都心知肚明。

见我们走过去,几个中年妇女跑过来抢生意:“美女帅哥住店哇?”

我像是被她们的热情吓到了,跟抢人似的。又像是感觉这地方太烂,带着一个女孩子住这种地方,觉得没面子。我连忙摇头摆首说:“不住。”

想着便宜,有搁不下这张老脸。一条街都快走完了,都没敢上门问价。一个人倒无所谓,只是带着女友住这种地方说不出的感觉。最后我决定叫林小月在一角等我,等我找好房再打电话告诉她房号。

她问我为什么不两人一起?我说一个人去问,老板以为我一个人住,少占床铺自然便宜一些。要是带上你老板以为我专程带你来开房,定会住下,会漫天要价。

林小月同意后,我找了一家外面看上去还不错的招待所,五十块钱开了一个房交了二十块钱的押金。

一进房就闻到一股异味,想找老板退房,又想了想还是算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有个遮风挡雨的地儿将就一下也不错了。又想便宜又想住好的地方那去找哦?

我打电话告诉了林小月房号,叫她上来。

她上来没有抱怨条件不好,只叫我开窗点一盘蚊香驱散一下房里的味道。

我照做,房间的异味很快被点燃的蚊香驱散开。最糟糕的是床单被罩,像是用了一个热季也没换过,不知留下多少人的体汗味,凑上去一闻那味能把人熏晕。

找房把人折腾累了,房间里有个小小的卫生间,是我俩放松的好地方。我们一起冲了澡,反正床也脏,不敢在床上做爱怕染上什么病,我们就在卫生间缠绵了。

生理欲望满足以后,我们穿好衣服走出卫生间。天气热没有空调,棉被根本用不上,被我堆到了老式彩电上,我从行李箱里取出两件t恤套在枕头上,才敢上床睡觉。我们穿着衣服睡了一宿,屋子太闷热,半夜我们醒了几次。

第二天我们没有退房,要求老板换上干净的床单被罩。老板听我们要住几天,嘴都乐到了后脑勺。换上干净的床单被罩,睡得舒适多了,几天里在这张床上该做的爱,一趟也没落下。

白天我一边投简历面试,一边忙着找出租房。住在招待所里也不是长久之计,虽然相对酒店便宜的多,但一天五十十天五百一个月就是一千五,我上网查了在成都租一个小单间,一千五够交两三个月的房租了。

那是我走出学校,第一次为生活精打细算。四天后我找到了一个单间,在李家沱,工作还未落实,我还是先把房租了下来,五百五一月,压一付一,房租是向父母要的。

租好房的当晚我就和林小月搬了过去。

我们一起生活了两个多月,她就搬走了,再也没回来,彻底的结束了我们四年的感情。

有恋人的时候有住不完的房间,却没钱支付;如今有了住店的钱却没了房间和恋人。现实就是这般的无奈和可笑,我这样想的时候像是对自己最大的讥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