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作者:绚★风月      更新:2019-08-20 05:16      字数:4450

“战争,讲究的是天时、地利、人和。”月初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才向后倚在了城墙上,眯起了眼睛,看向了白云起,“况且,青云城那样的损失,我已经,不想再负担了。”

“青云城的损失?”

虽然白家已经成为了“天馆”的附庸宗族许多年,却是对他们那神秘的主人始终抱有着膜拜般的敬意,自然是也不会去过多的打探,因此,也就必然不可能知道,昔日里,为了给雀家和龙家解围,耗费了多少的人力和物理,此时,乍一听月初云说起来,白云起觉得意外,也是不足为奇。

月初云点了点头,把目光转回了城下的战场,“‘天兵’也是人,受了伤,也会疼,伤的重了,也会死,昔日,为了保全雀家和龙家,‘天馆’一共陨落了两千余名‘天兵’,相当于‘天馆’防御力量的一半。”

“两千余人,换风国接近四十万的兵将!”

白云起不是傻子,他当然知道,那一场战斗,不可能无损,却是,做梦都不曾料到,这损失,竟是如此之小,以一敌百,原来,真的不是传说,这传说中的“天兵”,竟是,以一比二百的折损率,把风国从诸国之首的位置,给强行拖到了第三,这,不是传说,又是什么!

“你可知道,我的这两千余人,要培养起来,并不比风国养活那四十万人省时?”月初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对那时的损失,至今想起,犹会觉得心痛不已,本来,她可是打算,只损失一千人的,却不料,就是预计的两倍!

“恩?”

听了月初云的话,白云起不禁更是疑惑了起来……开什么玩笑!什么样的人,需要培养的耗费那般多的代价!便是全身的铠甲都用金子做,也不至于说二千人的耗费,甚于四十万大军吧!

知白云起肯定是会不信,月初云只是浅浅一笑,头也不回,就只是低声唤了一句,“露水。”

刚刚的城墙上,明明是没有的露水,在得到了月初云的这一句呼唤之后,只一个眨眼都不到的工夫,便是出现在了与白云起并肩的位置,笑着应了一句,行的礼,也只是半礼,“小姐。”

“露水,你应是认得的吧,云起。”月初云没有转身,似乎对露水的出现,觉得再是理所应当不过。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露水的这一出现,便是让白云起顿时明白了,自己跟她的差距,绝不是一星半点。

以前,在游历的时候,白云起与月初云相识,便是见过露水整日的跟在她的身边的,当时,还曾错当他们两人是“小情人”,后来,才知道,露水,只能算是一名家仆,虽然,月初云从没有把她当成过下人,但是,在名籍上,还是不可免的,基于露水从未以女子的装束出现过,所以,在白云起的概念里,跟其他人一样,都只当露水,是一名男子。

“露水公子。”对于本事高于自己的人,白云起从来都不吝给予足够的尊重,俯身便是一礼,对月初云,虽是嘴上胡闹,但骨子里,还是对她满是尊崇的,这种尊崇,并不仅仅是因为,她,是他们的白家的主子,更多的,是因为对她这个人,昔日里,游历之时,所认识的,月初云。

“给云起看看你的软甲。”

月初云从衣袖里拿出了她的玩具银手指,拉长,轻轻的在自己的肩上敲了起来,这几日的忙碌,可真是把她累坏了,每天,大抵连两个时辰的睡眠都没有,这对最是嗜睡的她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折磨。

“是,小姐。”

露水应了一声,便掀起了自己外袍的衣袖,露出了里面的一层金中带银软甲,送到了白云起的面前,说话,也还算是客气,“给,看吧。”

看着那层银丝软甲,白云起不禁好奇的眯起了眼睛,靠近露水,伸手,摸了摸。

软甲触手温热,细滑,却又不失柔韧,感觉不出到底是什么质地,但是,只凭摸这一下,便能感觉的到,定是极其舒服的,“主人,这是什么宝贝?”

既然确定了月初云的主人身份,白云起以前便是再跟她相熟,也不能逾越,只能乖乖的叫主人,不得不承认,他真真是对这件软甲,感兴趣极了!虽然,他对衣料什么的,没有研究,但是,这种奇怪的软甲,应是可以抵御刀剑的攻击才是!

“把金丝和银丝拉到只有头发那般的细,便会变得如丝线一般柔软,用这两种丝线拧在一起,编织成的布料,便会拥有抵挡寻常刀剑的能力。”对白云起,月初云也不隐瞒,不管他是不是白家人,凭着他跟自己的交情,也定不会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每名‘天兵’的身上,都有这么一件量身定做的,从颈子,护到脚底,露水的这一件稍微有些特殊,露出了手。”

用拉成头发那么细的金银丝编织衣服,这,这根本就是要比用整块的金板打造铠甲还要昂贵!且不说用量和损耗要高出数倍,单是这工艺,就得价格不菲!据他所知,传说中天下第一金匠,金朵朵,也不过是能把黄金做成金箔,熨帖成美轮美奂的画卷……要像这样,变成丝,做成衣服,恐怕,还是不能的……

“主人,你说这样的衣服,每名‘天兵’都有一件?”这一次,白云起才是真真的吃惊了,他自诩没有低估过他的这个小主人的本事,但,却是做梦都没有想到,她的身上,竟是能还有这许多的令他吃惊。

“没错。”月初云肯定的点了点头,回答道,“这种软甲,是根据每个‘天兵’的身体,量身定做的,为了能不影响武技的运用,跟身体,完全是严丝合缝的,所以,若是有哪一名‘天兵’亡故,那么,这件软甲,就只能作为那名‘天兵’的随葬,而不能再用,这也是,我为何会让所有上‘天山’朝拜的人,先在外院通过一定的考核,才会允其进入内院的主要原因。”

“穿这么昂贵的软甲的人,当然得有相应的本事,才衬得上!”

白云起由衷的叹了一句,本能的,便是对那些他一直钦羡的,能成为“天兵”的人,更是向往了起来,主人的出手,可真是大方,但是这么一件软甲出手,便是得值数万两黄金,要是能穿这么一件在身上,那根本就是,多出了不知多少条命!

接下来,月初云的一句话,却是让白云起彻底脑子不打弯儿了起来,“这,还只是‘天兵’身上,耗费最小的一部分。”

“这,这还,还只是最小的一部分?”白云起感觉自己的舌头打了若干道弯儿,才把明明就是在嘴边儿了的话给问了出来。

“每名‘天兵’的武器,都是由千炼的玄铁打造而成,虽是制式不一,软硬不同,但质地,却是完全一样的。”月初云点了点头,说出话,似是时刻都在挑战白云起的接受能力上限。

玄铁,乃是铁中之铁,也就是传说的铁精,哪怕是一块拇指大小的铁精,也要比一块同等重量金子,要值钱许多,而且,还是有价无市!传闻,只有矿产丰富的风国,才会极少量的产出这种铁,而哪怕是在风国,也只有皇家人和朝廷的重臣,才会有幸,使用这种铁打造的武器!

而且,炼铁,是要有损耗的,玄铁千炼,虽是质地本就坚硬,但是,也是要把一个拳头那么大的铁块,炼成只剩下拇指那么小的一点儿的!

虽然,的确是成了被成为传世的珍宝都不为过的“神器”,但是,普天之下,又有几人,能用的起?用这样的材质,哪怕是制成一柄细剑,也得耗费掉像云国这样的小国半年的税赋收入,更遑论是,“天馆”的“天兵”们,人手一把?而且,这人手一把,还不仅仅局限于是细剑!

听月初云刚才的意思,若干年前,为雀家和龙家解围的时候,“天兵”的数量,就是四千有余,那么,现在……

月初云,自己的这个主人,说是财倾天下,还真真是一点儿都不夸张!

“怎得?才听了这么点儿,就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使了?”

看着白云起因为吃惊,而长着的嘴,几乎能塞进去一枚鸡蛋了,露水不禁笑了起来,她家小姐,对她,可是什么都不会隐瞒的,所以,这“天馆”的点点滴滴,她,也是都看在眼里的。

开战之前,她见到段息天的时候,跟他说,月初云,是她心中的神,其实,就是在故意提醒他,月初云真正的身份!

段息天的目光只落在月初云的身上,而她,每次进入“天馆”,也都只是遮去容颜,把月初云送到密道的出口,所以,段息天不认识露水,却并不代表,露水,也不认识段息天,更不代表,段息天对露水没有印象,露水对段息天,就没有“感觉”。

露水的小心思,月初云是懂的,只是,她不说,也不管制,任由她自己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只要,她不做出格的事情,她,倒是不介意,让她成为段息天的枕边人的。

在月初云的概念里,人,生而平等,露水,不是什么下人,从来,都不是。

“露水公子,你该不会是要告诉我,‘天兵’的常规装备,还不仅仅是这些吧?”白云起本能的看向露水,对这个明明身份应该是家奴,却是一直被月初云纵容的无法无天的家伙,很是有些好奇,而且,最最让他难以理解的是,这个露水,似乎,比所有人,都更了解月初云,他们的主人。

“当然不仅仅是这点儿东西!”

露水扬了扬眉,对白云起的“小家子气”很是有些不屑,“这些,不过是些最基本的东西罢了!白家也有成为‘天兵’的人,他们回去探亲的时候,你有见过他们的坐骑?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在旁人靠近十米之内,便能有所察觉么?知道为什么,他们从来不会允许旁人动他们的东西,甚至是换下来的衣物,清洗都不假他人之手么?”

“这……”

露水不说,白云起还真就没有注意这些,现在,经她这么一提,白云起才是蓦地记了起来,这些奇怪的事情!

他们这些附属宗族,除了他们虎跃城白家,还有青云城龙家,还有赤水坡的雀家,大部分都是住在“天山”脚下的一处隐秘的山坳里的,从“天山”之上,下到山脚,便是盛用马匹,也至少需要七天的光景,而至于说,他们这三家的人,归家,自然是需要用的时间更多,可是,他却是从来都没见过,出身他们白家的“天兵”,归家时,乘骑过马匹!那些“天兵”们的身上,更是从未见过,有携带水粮的痕迹!

来时如风,去时无影,这便是他对出身于白家的“天兵”们,唯一的评价,昔日里,还误以为,是有专门的人来送或者接,现在,听露水的意思,竟是,他们,根本就是有坐骑的,只是,他,从来都没见过罢了!这,得是什么样的马匹,可以不需要人力去喂养,只凭着被弃之野地,便能自主的生存?

还有,那些“天兵”们,不管接近的人,是从什么刁钻的方向,以什么样的摒住气息的方式,都能发觉,难道说,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境界了得?

更有,那次,他无意间碰了他已经成了“天兵”的二弟换下来的衣服,便惹了他的不悦,就差是要跟他打上一架了,难道,那,不是意外?不是因为,他那衣物里,藏了什么“心上人”的馈赠,害羞所致?

这一切的一切,叠在了一起,使得白云起这本就对“天兵”的神秘好奇已久的人,忍不住更是好奇了起来!

原本在家的时候,他那二弟的武技,可是远远不及他的,但是,却是因着比他能吃苦,而完成了攀登“天山”朝拜的试炼,而被留在了“天馆”的外院,三年努力后,获得了进入内院的资格,归来探望家人,报喜之时,却是无论境界,还是武技,都已经高出他,不止一筹了……

他虽是懒散了一些,但三年的时间里,也并不是都在贪玩胡闹的,对武技的修行,依然是如以前般的每日两个时辰,而且,他的天赋,可是要比他的二弟,强了一成都不止的,怎得,就是会被超过了呢?

只是三年,比斗之时,他竟是,已经连他的身,都近不了,就落败了,这,可让他如何能不悔恨,当时,因为一时的吃不得苦,而放弃了登山朝拜!须知,这登山朝拜,一生之中,可是只得一次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