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选马
作者:老爷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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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利兹可不知道,龙族是非常骄傲的种族,它们根本不会做这种事情,而任何一个龙骑士或者是龙魔法师都是不知多么艰辛才或者和龙族签约的机会,和自己的巨龙都是平等相待,像让自己的巨龙跳水劈柴这种事情,想都不敢想。

歪歪了一阵后,吴利兹问道:“御龙骑士应该就是战士中最高的级别了吧?”

安利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魔兽之中,龙族为尊。能够驾御最强魔兽的,肯定是最高级别了。战士和魔法师的等级划分差不多。从最低级别的战士,然后高一级开始获得骑士称号,依次是红月骑士,新月骑士,初月骑士,弯月骑士,满月骑士,蚀月骑士……而拥有巨龙作为契约魔兽的蚀月骑士就被称为龙骑士或者御龙骑士。”

“那你是什么骑士呢?”吴利兹顺口问安利。

安利老脸一红,“只有拥有契约魔兽作为坐骑的战士,才能进阶为骑士。我还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契约魔兽。”

问到人家的痛处了,吴利兹不好多问了,转头看几个佣兵正对着一堆双头食人魔的尸体和他们先前的战利品发愁,因为他们的人手不够,要将受伤的同伴搬回去已经很困难了,而这么多战利品,丢了吧太可惜,要带回去的话,又实在没有力气,不由得陷入了两难之地。

帮人帮到底,吴利兹亮出手指上的空间戒指,“我帮你们运回去吧……你们只需要小心你们同伴的伤势就好了。”

众佣兵松了一口气,而吴利兹清洗完毕后,终于没有那么恐怖了,身上鼓起的肌肉让人羡慕和惊叹,佣兵们有了勇气和吴利兹说话,聊的几句,那份敬畏之心虽然还在,但也能流利地向他表示感谢了。

安利看着吴利兹将一具具尸体装入空间戒指,喜道:“今天真是碰着贵人了,如果这些食人魔尸体我们不能搬回去,我们就真的是血本无归了。”

佣兵们和双头食人魔比力气差许多,但是背人倒是很强,很快他们就回到了常莎城内,看着伤痕累累的众人,常莎城内的居民无比为之侧目。安利带着吴利兹回到了他们的临时住所,吴利兹将四具食人魔尸体和佣兵们的战利品都丢了出去,安利却只要了他们原本的战利品,对于食人魔的尸体,因为是吴利兹的功劳,安利怎么都不要。

吴利兹愁道:“我要这些东西干什么?而且你们自己本来也杀了一只食人魔,我不可能吞了你们的那一份。这样吧,我拿点食人魔肉就可以了。”

“你拿食人魔肉干什么?”据安利所知,食人魔的皮,骨骼,血管血液的用途都很广泛,可以拿来卖钱,但是肉却好像没有人用。

“吃啊。”吴利兹理所当然地道。

众人一阵恶心,终于无力和吴利兹推让食人魔的归属问题了。然后吴利兹在食人魔的大腿上割了大约三斤肉走人了。

看着堪称无比丑陋的食人魔,想着吴利兹光着膀子,露出白森森的牙齿,无比幸福地大口大口地咬着那些肉,安利终于忍无可忍,将先前没有呕吐出来的午餐全部吐了出来。

吴利兹可不在乎,他只是要试试食人魔的肉是何等滋味,因为他看食人魔的肉肌肉纹路分明,一定很有嚼头。要知道蟑螂蚂蚁蝗虫蝇蛹都可以做成美味,更何况食人魔的精瘦肉呢?

在和梅达洛大陆,并没有黄道吉日一说,所以吴利兹的出行也是看心情,到一家书店盯着伊斯帝国地图瞅了半天,然后回家将脑子里记忆的地图画了出来,仔细研究了路线,定下了前往巴拉坦的日子。

路途遥远,可不是靠两条腿一步一步就能走过去的。此时的代步工具无非就是马车,魔兽,其中最好的当然是魔兽了,特别是中高阶的魔兽了,脚程快,力气大,其中又以巨龙为最,展翅一飞就如同腾云驾雾一般,速度极快。可吴利兹没那资本,他的契约仆从海伦现在正优哉游哉地坐着马车赶往巴拉坦,他就只好去找马了。

马市场设在贫民区,吴利兹顺便和屠夫吉柯德告别,然后才到马市场选马,和所有的牲口市场一样,马市场充满了尿骚味和嘈杂的嘶鸣声,在马市场下风处的数里外就闻到了这股独特的骚臭味道,吴利兹掩着鼻子,习惯了山水间清新自然空气的他,觉得非常别扭。

这马市场虽然位置偏僻,但是销售的马都不错,吴利兹找了最大的一家马房,马贩子就拉出几匹纯种马鼓吹起来,这些马的体高都有十五掌以上,身体也呈独特的高方形,躯体干燥结实,四肢修长,身体各部位菱角分明,线条清晰,轮廓流畅,就算马贩子不吹,吴利兹也能看得出来这些马都很不错。

无论是《八骏图》还是《奔马图》,中国画从来不缺乏以马为题材的画作,只有会看马,才能在画上描绘出骏马安静时的飘逸自然,奔跑时的神骏飞扬。吴利兹在这方面也掌握了不少知识,所以他并没有被马贩子忽悠住,马上决定买马。

“你这里有没有矮种马?”等马贩子终于觉得口干舌燥时,吴利兹才开口道出了自己的真实需要。

马贩子顿时没了精神,“我们这里只卖纯种良马,没有矮种马……矮种马基本上都淘汰了,你去看看最西端的那家,他们那里或许有。”

吴利兹道了声谢,找到最西端的那家,发现那里倒是有几匹矮种马,只是都不怎么健康,别说做坐骑,就是它自己走路都费劲。

吴利兹失望地离开了马市场。这些纯种良马虽然品种优良,短途冲刺速度极快,其他马种很难比的上,但是要跑起长途来,它们却缺乏后力。反而是那些矮种马,短途跑的不快,但是刻苦耐力,有长力,长途奔跑最适用。从常莎城到巴拉坦可不是一两天的路程,所以吴利兹只能选择矮种马。

最后又一打听,这里的纯种马,最便宜的都要十万镑以上,吴利兹倾家荡产都差那么一点点,自然也不在他的能力之内。

回到家里,吴利兹不由有些发愁,难道去抓只魔兽来?以自己现在的力气,抓只高阶魔兽应该没有问题吧?四阶的食人魔都能被自己轻易干掉,那五阶六阶的应该也不在话下,只可惜这附近并没有高等级魔兽出没的地方,去抓食人魔的话,那家伙力气耐力大概都不错,就是腿太短了。

一时间找不到注意,吴利兹干脆摆开画架开始绘画,一碰到什么烦心事,除了喝酒打发就是绘画了,画画时的吴利兹总是心无旁骛,能抛开一切烦恼。

今天去看马,吴利兹落笔的内容也是马,只是泼墨散开第一笔,吴利兹突然想起了当年师傅教授自己画马时的情景,吴道子以入道的境界,画了一匹白马,然后这匹白马从画布上跃出,吴道子捏着这白马的肌肉骨骼向他讲解……再想想手中的照月,在这个世界的神奇能力,它虽然没有办法让风景之类的死物变成入吴道子那般笔下的方寸世界,但是却似乎真的有赋予画卷生命的能力,除了当初给斯琴少娃身体上画了一身能引导斯琴少娃起舞的衣服外,吴利兹在木板上画的阿罗斯娇像也成了海伦的第一具身体……

难道自己手中的照月真的是如同传说的“神笔马良”有那般神奇功效?吴利兹这么一想,验证的冲动就按捺不住,换了画布,换了画笔,紧紧握住照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