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借宿农家
作者:秦随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751

原野空旷,天色渐晚,虫鸣蛙叫,远处依仙见农家的灯火。

按理这样美丽广袤的平原,土地肥沃水源充足应该是村庄林立,人口密集,贸易发达的地方才对,为何却人烟稀少,气氛冷清,田地荒芜?

“修大哥,这里为何地广人稀?”我实在忍不住好奇。

“一年前,这里发生了特大的瘟疫,这里的人死的死,逃的逃,剩下的就这些了。”天就快黑了,平原上狼群肆虐,得加紧赶路找户人家投宿。

我倒是忘记了,在古代天灾**,瘟疫横行,战乱频繁,生命何其脆弱,百姓怎一个苦字了得。

忽然,我看见原野上居然有一株野玫瑰,娇艳欲滴,红得鲜艳诱人。

“是玫瑰!”我兴奋得如同发现了新大陆,连蹦带跳的冲了过去,嘭的一声躺在花旁,勾下花枝深吸一下一脸陶醉的闻起来。

韩修赶上来,站了一会,蹲下。“风儿,别动。”

他磁性的嗓音忽响在耳边,宁我心神一荡,心猿意马。睁开眼,看见他的双眼一瞬不瞬的凝视着我,身体缓缓倾向我,双手慢慢的放在我肩和头部。我的心不可抑制的狂跳,扑通,扑通,扑通……难道马上就要上演宁我神智不清,神魂颠倒的初吻,或则更加如愿一点能在这具有催情作用的玫瑰花旁接着演**蚀骨,欲仙欲狂,欲死欲活的初夜。

看着韩修不断靠近的唇,我琢磨着我是该闭上眼含羞带怯,菱嘴轻启,欣然邀约,还是该睁着眼娇嗔发嗲,红唇微抿,假意拒绝或则半睁半闭欲拒还迎,欲语还休,欲退还上,欲‘亲’故纵。就在这三种思想在我脑海里疯狂碰撞的时候,韩修左右手分别在我右肩处和头顶各抓了一只秋老虎(螳螂)和称杆虫。

“啊——”我没在绝望中灭亡,只是在绝望中爆发。

“别怕,风儿,我已经把它们扔得老远了。”韩修对我的尖叫已经习以为常,拍拍两手站起身,走了!!!

我还以为他至少得拉我一把。

我几时怕过这些小小虫了?真是天妒“淫”才!再这样郁闷几次,我非英年早逝不可。

这算什么,用声和色将偶一千多年以后的欲火撩得老旺,完了,又一本正经的泼盆冷水硬生生将它浇灭。

美男都走了,我还哪有心情赏花。我耷拉着头,三步两步的追上去,一言不发的跟在后面。

天黑前,我们借住在一位王姓大姐家。

这位大姐好福气娶了八夫,生了四个儿子,是瘟疫后才搬到这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勤快能干型,快人快语,是个直爽人。

韩修上前一说明来意,人家立马就答应,还好酒好菜的招待着,着实宁我们感动。

晚饭后

王大姐从里屋端了一个圆盘出来。里面竟然是一套男装和一套女装,还有一些胭脂水粉。

“你们两的衣服破成这样可不能穿了,说句难听的,可比那乞丐还寒碜。这套,是我二夫君的旧衫,也不见得太旧洗过三次还能穿得出,我琢磨着他的身段和韩公子差不多,穿上应该合适。这呢,是我出嫁前的衣服,现在我腰粗得像水桶哪还能穿得下,索性做个人情送给妹子,还有这些胭脂水粉也一并送给妹子吧。”

“大姐,这如何使得……”

“这,这怎么好意思……”

吃人家,住人家,还拿人家的,这和软土匪有什么区别,虽说人家是诚心相赠,可做人也不能这么不厚到,是不?我和韩修都齐声推拒。

王大姐见我们俩羞红着两张脸,埋着头,爽朗大笑,打趣道:“呵呵,这么有默契啊,你们俩是小夫妻私奔到此吧。”

“不是。”

“我倒希望是。”

我和韩修几乎同时回答。

“好了,都别推辞了,都收下吧。”

王大姐的几位夫君也在一旁帮着劝我们两收下。八夫君年纪小,也是直肠子人。“难道大哥和妹子是嫌我妻主给旧的不成?”

这下误会大了,我忙抬头解释。“不,不是。你们别误会,我们是觉得如此接受大姐馈赠,实在是受之有愧,既然大姐和哥哥执意相赠,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做了个揖,忙上前收下东西,这架式,在不收下,就得得罪人家了。

“还是妹妹爽快。”王姐拍了拍我的肩膀。

白拿人家的东西总是不好,我又不好意思当面问韩大哥有没有银子或则给多少银子又担心就是给银子人家也不收。我忽然想到,这家人修的新房门匾上好象是空的。“敢问大姐,贵家门匾上为何空着?”

王大姐坐到一旁,摇着凉扇。“和几位夫君忙活了近一年修了新房,本想找西河口那位先生题个词的,可谁知那老先生从上月起就一直卧病在床,没法儿来,可不赶巧。这方圆百十里就这么几十户人家,人本来就少,而这读过书字又写得好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那匾上就这么一直空上了。”

还真被我猜中了,这人情我是还定了。“不知大姐对这题词可有何要求?小妹倒是读过几年书。”

题诗,题文我都不怕,我怎么会怕区区题词,只是这做人也得谦虚一点不是么,尤其是修大帅哥在场的时候,更应注意形象才是。

“哟,这可是缘分啦。既然妹子这么说,那就拜托妹子了,你想怎么题就怎么题吧。咱外行人还能对内行人有什么要求,呵呵!”王大姐和几位夫君笑作一团。

我转头看看韩修,他对我点了一下头,似乎对我很有信心的样子,把我小乐一把。俺除了色,总算还是有点用处,是不?

“那就麻烦大姐备下笔墨,帮我架好梯子,修大哥为我掌灯可好?”我不放过任何一个增进感情的小机会。

“好。”

待王大姐准备好东西,我一手那毛笔,一手拿墨碟,爬上长梯。我满以为修大哥也会像我一样一步一蹬爬上来的,谁知人家脚尖轻点,额,轻功小露,上来了。

“好俊的轻功!”王大姐的三夫君大概也是个练家子,一眼看出这只是牛刀小试。

会轻功的人就是这么拽,到哪都喜欢飞檐走壁,我头一偏,得意洋洋的看向他们,当我看到他们目光逐渐变得暧昧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会功夫的又不是我,我骄傲个什么劲,我可是爬上来的那位。这不是摆明了随风色心,路人皆知么?

我忙咳嗽了两声,掩饰尴尬。

考虑到,这里没有颜体和柳体,应该是最宝贝王羲之的字体,于是我大笔一挥,落下四个字“福德乾坤”

“风儿好书法!”韩修惊叹道。

“福德乾坤!”我大声对他们朗读道。

好!好!好……王大姐和他的夫君也跟着叫好!

这算什么,我还有颜体,柳体,宋体,行书,狂草……一大堆没亮出来呢?我的模仿能力可是超强,穿越前经常模仿各大名家的字帖让老爸拿去以假乱真拉拢关系。

“谢修大哥夸赞,只是勉强能入眼而已。”我仍然坚持走谦虚谨慎的道路,说实话,这实在不是我的风格。我秦随风,整就是一个从旭妄到大的主,这样酸着,我累不累啊!

韩修心中暗讨:这完全就是书圣在现,在圣天朝可勘称绝品,就是被称为书王的圣天第一王——贤王蓝千云也无法比拟。风儿却说勉强能入人眼,以他对风儿的了解,风儿这绝对不是文人惯有的谦虚,显然是她还能写出更绝更妙的字。

我哪知道修大哥是怎么想的,他一句话就把我夸得云里雾里的,下梯子时晃晃悠悠只差没掉下去。

翌日

我换上王大姐给的衣服,用眉笔调着色,采用洛克克派油画的风格在右脸上画了一枝梅花。粉红娇嫩,几朵花,几多蕾,精巧,纤细,不错!

当我站到大家面前时,所有的人都呆了。

“妹子,我说你脸怎么这么黑呢?原来专拿来作画的呀?”王大姐以为我上脸的黑是我自己故意打上的墨底。

“额,这,不……”我还没说出来,韩修就替我解了围。

“风儿就喜欢玩特别的。”风儿脸上的梅花画得跟真的一样,美极了,就像她的人一样美。韩修不想别人因为她的脸看轻她,更不想她自己看轻自己。

我知道,修大哥这样做一定不是因为觉得和丑女在一起没面子,可是我却不知道,他到底因是可怜我还是因他在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