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作者:混沌风暴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405

“这是……?”

阑珊端详着姐姐手里那双全长尺六,齿缘青锋三寸的兵器,脑海里开始在从前看过的武侠小说和电视剧中搜索,最终在黄蓉同学的建议下得出结论:“峨嵋刺?不过它长了些,又是单尖的,要么是判官笔?但是判官笔的刺应该又比这个圆……”

“外形略似判官笔,真名却唤绝命针,这是家兄子奘独创的奇门兵器,技巧包含穿、点、挑、刺、戳、架六式,这些我都会教你,阑珊,你并没有时间学会取穴打位,若嫌力道不够的话,按一下柄上的机关……。 .**.com”

阑珊接过绝命针,果然拿起来很顺手,份量也比想象中的轻,手握之后拇指能触碰到一个暗键,她小心地按下去——喀塔一下,前端金属棘刃陡然暴长三寸之多……不,应该说是棘刃侧翼又向前探出一根三寸粗针,阑珊注意到孔道沟槽的结构,这让她想起蛇的牙齿——“毒?”

“不错,若敌寇已近身,命悬一线,此种危境下,锋笛的麻药是不够的。”庄雪颜打开一个小瓷瓶,里面也是某种药剂,并非橘色,而是某种近乎愤怒的猩红。

阑珊猜道:“是鹤顶红么?”

“不,它叫绯丹,属快作急毒,中毒者越是好斗,越是愤怒,毒发也就越快,越致命,名副其实的见血封喉。”

雪颜拆开绝命针,露出瓶状的内腔:“绯丹溶水后,就灌注在这里,毒牙弹出时直接注入伤口,就算是大罗金仙都未必抗的住,”她把兵器重新旋合,最后竟收至六寸无锋短棒模样,“无论是勾兑、添加毒液还是清洗,手指都不能有伤,也不许咬指甲,否则,对自己一样致命。”

阑珊不禁凛然,虽有锋笛的先例,绝命针的先进程度还是出乎她的意料,可长可短,刺针瞬弹,毒液注射,一样更比一样精妙,也一样更比一样狠毒。此后姐姐的话也佐证了这一点:“绝命针共有三相:隐匿、戮血、毒牙,旋入需要花些时间,但用机关展开时却快如闪电。隐匿相仅有六寸,可轻易藏于袖内;戮血相长一尺六寸,用做防身;毒牙相长一尺九寸,专为夺命。隐匿、戮血二相均为常形,而毒牙则是异数,你要保证,只可在战乱中以绯丹毒牙自保,万万不可滥用、招摇,否则不但坏了庄家名声,更会招来杀身之祸。”

“姐姐,我答应,我明白这些道理,恩……我能知道那毒药的配方么?”

庄雪颜怔了一下:“我并不知道配方,那瓶绯丹是兄长(庄子奘)当年购自四川恭州。”

“四川恭州……”唐雪见又在阑珊脑海提醒了一下,“莫非是唐门?”

“你知道唐门?”

“师父说过,宁遇阎罗王,不惹唐门郎,我以前只是没想到,他们的秘制毒药居然还对外出售……”

“并不奇怪,因为这也是一条重要的财路,唐门之人自己同时有毒药和解药,但对外只卖毒药,不卖解药,不管白道黑道,皆一视同仁,若是他人用唐门之毒得手,恰是为他们做了宣传……”

“原来如此……绯丹这么厉害,一定是很高级的毒药吧?”

“恰恰相反,世间之毒有千百种,大体可分为两类,快作急毒为表,慢药隐毒为里。购买唐门之毒者,有江湖中人,更有谋杀、暗害之辈。前者虽然作用迅速,但下毒者不易逃脱干系,后者更倒可以从容脱身,杀人于无形之中,因发作缓慢,经年累月才死,期间痛苦异常,故还可有要挟、讹诈、控制他人之用。因此绯丹虽烈,价格也不便宜,却算不得什么出奇的货色,因毒性发作太快,一般也来不及用解药。”

“我可以让它来的及!”阑珊撇撇嘴,“蝎子怕大公鸡,眼镜蛇还怕蠓呢,别忘了,我除了是预言者外,还是医生。中毒、金疮、疾病,种种痛苦都等着我去破解。既然唐门的毒药是黑白两道都卖,万一敌寇用它来对付我们怎么办……就算不知道配方,只要多做实验,就一定会有办法的……”

执着,从妹妹的眼睛里,庄雪颜读到那种与堂兄相似的执着。一个要破解灾病剧毒,一个试图扫平天下贼寇,从这一点上说,他们是类似的,这种类似足以让那些只求在乱世中保全性命的人汗颜。扬州城内虚假的平和只会扼杀掉其潜力,纷乱的北地才是适合她的舞台,阑珊确实必须随子固出征……

可是阑珊啊,你认为你面对的将是什么?

“……七月初三,多尔衮下令将已到达山东境内的觉罗巴哈纳、石廷柱等部清军抽调往山西,与李闯作战,如今的山东境内,只剩下王鳌永、方大猷临时拼凑的一些散兵游勇,不仅数量不够,兵力分散,更没有什么战斗力可言。”

“……七月初六,明权德府事泰安王领明德藩各郡王宗室具表归降,山东掌印都司苏邦政、济南府推官钟性朴等文武官员、乡绅也纷纷投顺,此后名义上属于清的地区迅速扩张,但另一方面,山东境内被称为‘土贼’的起义、民变,日甚一日。在‘血厄’时间岔路上,这些义军都是自发形成,各自为战,最终被清军逐一击破,整个过程中,江北四镇都按兵不动,没有向山东境内,提供哪怕一丁点儿援助。”

“史督镇劝走高杰这瘟神,重返扬州之后,堂兄与其密谈达两个时辰之久。我以前或许误解了史大人,他的‘借虏剿寇’方略其实与朝中那些一心偏安,醉生梦死的人不同,他本是希望清、顺互相残杀彼此削弱,然后明军利用这个短暂的时机积蓄力量,以图恢复北地,正所谓‘借虏剿寇,借寇削虏’是也。然而当他真正实施这些的时候,却发现根本无法调动拥兵自重的江北四镇,本身很好的一个方略,后一半完全化为泡影。”

“既然四镇的军队不可用,那就必须组建自己的嫡系,在‘血厄’岔路上,堂兄确实是到徐州、归德间招募部队,而在尚未确定的混沌岔路上,招兵依旧,规模则要大的多。”

“无论是垂死挣扎的顺军,还是各自为战的土贼,如果不去管他们,最终只有被清军镇压和收编两条路。既然如此,为何不赶在清之前救援、收编他们呢?换句话说,这是一场关乎时间的战斗,在多尔衮摆平李闯,大军南下之前,能从纷乱的山东中‘偷’出多少军队,决定着整个方略的成败。”

“在集结足够的力量之前,应极力避免过早同清军发生正面冲突,王鳌永、方大猷的杂牌军并不可怕,但若是过早触怒多尔衮,让这个魔头意识到对手正在山东迅速增长,那么结果是灾难性的,大批清军提早南下,弘光朝廷甚至会比‘血厄’更早抵达末日。”

“史大人将尽一切努力支持我们,尤其是在后勤补给的方面大开绿灯。除了正常渠道的粮饷外,通过走私渠道运往南方的各种名贵药材,将高价卖给南方权贵,而面饼、方程等人生产的眼镜,也将分不同档位在读书人中风行,这些产业里面,将有一半以上的利润成为军费,为在山东招募、收编军队之用……”

雪颜和阑珊把这些天来的事实与计划过了一遍,许久,姐妹俩才长出一口气。记忆中的历史,与近日探听到的新闻复合在一起,形成的图景比从前对必临之血厄的认识更详细、更具体,也更残酷。

七夕之夜,姐妹俩在乞巧之后,白毛女问了很多关于侠的问题,因为身处这个年代,她参照的是《碧血剑》,得到的回答是:“阑珊,江湖上或许有过神剑仙猿、金蛇郎君这样的名号,但据子固说,袁督师无子,所以袁承志是根本不存在的。想必有关他们的书一定卖的很好,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写这本书的那位查先生,并未真正闯荡过江湖。”

身携三尺正义剑,腰缠柔情千万间,骑的是宝马,喝的是名酒,从来都是出手大方,干净利落,从不为钱财发愁,这是文人笔下的侠;被迫把祖传宝刀卖了换米糊口,骑马靠拐,喝酒靠偷,为一枚铜板和雇主争破头皮,吃了上顿没下顿,这才是现实中大部分习武之人的处境。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那么多强盗、土匪,有钱人出门在外胆战心惊,生怕财命两空,于是也就有了镖局。

走镖是刀剑上舔血的行当,那些敢打官府、财主的货物主意的强贼,哪个不是胆大包天,穷凶极恶?崇祯五年,家兄子奘当年押送一批泰安王的银器,遇到非常凶残的一伙匪徒,虽然苦战得胜,银器没有丢失,但镖师损失惨重,庄家镖局伤了元气。子奘对明晃晃的大刀长矛并不惧怕,因为那些都有套路可循,可那些诡异的奇门兵器,几乎让他丢了性命,所以在养伤的时间里,他发疯似地迷上武器制造,发誓要造出更厉害的奇门兵器。绝命针以及六式招法,皆来于此……”

“原来是这样……兄长果然好厉害,恩……绝命针一共造了几对?”

“一对,就是你现在用的。”

“奇怪……如此精妙的武器,为何不多造一些?”

“因为钱和时间,”庄雪颜轻叹一声,“绝命针精髓在于轻快二字,若是太重,则与两根短铁椎无异。为了减轻重量,很多地方用的都是昂贵的镔铁,在加上结构复杂,算起来一对绝命针的花费,足以造上七十把普通腰刀,家兄从重伤到痊愈,足有半年之久,一共也就造了一对……”

“我懂了……师父说这叫性价比。恩……绯丹毒性猛烈,可军用的淬毒往往还是乌头,是不是也因为同样的道理?”

“性价比……这可真是个贴切的好词语。阑珊,你要记住一点,武功和打仗之区别,如同一小瓶绯丹和一大桶乌头之比。决定胜负的不是什么武林高手,而是披坚执锐的万千甲兵。培养一个中流水平的习武之人,至少需要十几年,还要看此人有没有悟性,而训练一个会耍枪弄矛的兵丁,只需要几个月,若是战时征兵甚至仅需几天。双拳难敌四手,饿虎难敌群狼,济南之破,庄家人手刃了数倍于自己的鞑虏,先父和家兄斩敌甚众,结果却只有你我逃将出来,留得性命,便是这番残酷道理……”

每当谈及济南,姐姐的脸色都是黯淡的,逝去旧血,仍未消弭,而新血即将随北赴之行弥散开来,山东啊,你果然是庄家魂断和与宿命之地。

姐妹俩的目光越过窗棂,越过王家小院,在树木婆娑之间,于漫天星斗之中,寻找不确定的未来。

孙云球眼前是很多船,都集中一个地方,密密麻麻的桅杆、旗子啥的,让他想起显微镜(这名字还是阑珊帮他给改进版存目镜起的)下大跳蚤的腿毛。

不不不,既然是出征,应该用雄壮之物形容,跳蚤腿毛显然不适合,怎么说也得如同狼牙棒上的钢刺吧,不过这样说也不够文雅,孙云球想了又想,还是不得要领。

虽说出身于香门第,可孙云球却对四书五经之乎者也毫无兴趣,如果能选择,他宁可出身于工匠之家,但父亲却说,自古以来,“巫医乐师百工之人”都是下等、贱民,你看那些匠户都惨成啥样子了,一个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云球虽然心中不敢苟同,却也没法反驳。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现在无论在行文眼镜店还是庄副总兵军中,都是那么一号不可或缺的人物,虽然自己比甘罗十二拜上卿时大了两岁,但孙家和他平辈的人里,有哪一个十四岁就拿粮饷,领俸禄?况且身边确实有一批欣赏自己、指点自己的人,包括师父,包括面饼方程,当然还有更重要的:阑珊。

孙云球还记得在旅店里第一次听说白毛女,本以为应是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傲气奇女子,而当在琼花堂门口见面之时,阑珊却比想象中更有亲和力。除了雪发白眉初看有些惊人外,她其实是一个很好相处的女子,没有大家闺秀的娇贵,也没有小家碧玉的弱气。师从道门,见识很高,器械制造上多有过人见解。孙云球想了很久,终于找出一个和阑珊有些类似的人物,那就是黄月英,不过……黄月英据说是黄发黑脸,连诸葛亮都承认看见她浑身起鸡皮疙瘩,阑珊绝对比她漂亮的多!最让孙云球感动的是,白毛女从来不把自己的擅长的职业称为工匠,她管他叫“科学家”。

科学家!孙云球很喜欢这大气的称谓,就如同他很喜欢阑珊为他造的新器物命名一样。和阑珊在一起,时间的步伐总会变得轻快,不管多难的工作都不会烦,无论多少时间都不会累。十四岁的少年和十八岁的少女在经常在一起,难怪面饼会误以为他们是小两口,但就算是面饼也承认,他们之间的谈话和行为确实只关乎工作,从未越过雷池一步。

是的,孙云球知道阑珊已许配人家,她的未婚夫西门戎也是了一道人门下弟子,师父之命,天作之合,自己连想都不要想那方面的问题。阑珊给自己的印象,更像一个姐姐,一个聪明伶俐,会欣赏弟弟优点的好姐姐,孙云球喜欢这种温暖的感觉。

启航的最初一天在平静中度过,夜幕降临,阑珊让孙云球把那带支架的望远镜小心地抬到甲板上,这让他有些疑惑,因为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镇,四周黑乎乎的,就算放大倍数再高,也看不见啥啊。

白毛女朝科学家笑笑:“你试过把镜头对向天空么?”(八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