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前程似锦
作者:墨色青衣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657

孟斯拿着玉佩去见冯小厮,他知道作为县太爷身边的红人,冯小厮对于这些高位人的想法一定不自己要来的熟悉。不耻下问,巧在一个问字,做学问如此,做官也当如此。匆匆忙把仓库的事情交代给来替班的老头,孟斯绕过几条大街向一坐落山边的小院走去。

冯小厮是个很奇怪的仆人,年龄小而精悍,为人处事有着一般奴仆的趾高气扬还带那么点圆滑。本来仗着县太爷的疼爱他可以在县内最好的饿地段安置自己的小住所,偏偏他强行要了这样偏僻安静的角落,离的远了自然有些事情照顾不上,他自己不在意,连着县太爷干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去了。有时候孟斯会产生一种错觉,仿佛这冯小厮是什么达观贵人的心腹,来富江郡当小厮掩人耳目。

院门总是虚掩的,扑面而来的是淡淡清香,院内挺拔着一株老而遒劲饿百年桂树,一盖浓郁茂盛的绿冠中隐隐约约闪现着细碎团簇的桂花。老人常言桂树招鬼,栽不得家中门内。自己也曾经多次说于他听。而冯小厮总是一脸的嘲讽,“鬼最怕的是恶人,有我高坐堂上,就是厉鬼怨魂也得抖上一抖!哼!”眼里绿光荧荧,真是气势逼人叫鬼也会心慌。

“你来了。”孟斯应声转头,就看到黄衣小厮正坐在木椅上全神贯注的泡茶。只见他眯眼端坐,静气凝神,右边大腿上放包壶用巾,左边大大上腿放擦杯白巾,桌面上放两面方巾间放中深的茶匙。随后将滚沸的热水倒入壶内,再倒入茶盅。持壶在包壶用巾布上拍打,水滴尽后轻轻甩壶,向摇扇一样,手腕极柔,直至壶中水份完全甩干才停止。他以手抓茶,细视其干燥润湿来定烘茶长短,置茶入壶,以水温烘烤,如此能使粗制的陈茶,霉味消失,有新鲜感,香味上扬,滋味迅速溢出,同时,将茶盅内的水倒入杯中。其后,他把壶从池中提起,用壶布包住,摇动,使壶内外温度配合均匀,然后将壶放入茶池中,在将适温的水倒入壶中。

冲水满后,迅速提起,至于桌面巾上,按住气孔,快速左右摇晃四下,其用意在使茶叶浸出物浸出量均匀。他按住壶孔摇晃后,随即倒入茶海。第一泡茶汤倒完后,就用布包裹,用力抖动,使壶内上下湿度均匀。抖壶的次数与摇次数相反。第一泡摇多抖少,往后则摇少抖多。

三泡后冯小厮立即停止,才可如释重负与分孟斯杯品茗。

先提壶沿茶船沿逆行转圈,用意在于刮去壶底的水滴,俗称“关公巡城”(是因为一般壶都是红色,刚从茶池中提出时热气腾腾,有如关公威风凛凛,带兵巡城),磨壶时的方向,右手执壶逆时针方向磨,表示欢迎自己这位不速之客。冯小厮用茶壶轮流给几杯同时倒茶,当将要倒完时,把剩下的茶汤分别点入各杯中,俗称“韩信点兵”。细观每杯茶,都是恰好七分满。

手艺好!茶更好!饮之果有一种“茶味兮轻醍醐,茶香兮薄兰芷”的韵味,闻之让人心性平稳。

孟斯点点头拣了空位坐在一旁,静静地喝着这杯香茗。心思百绕,他沉寂着清理自己纷杂的思绪,太过于投入而忽略了冯小厮的不同寻常的淡定之色。也许是因为茶香袅袅,桂芳隐隐,鸟鸣山幽,孟斯有一种心身洗涤的感慨,只觉的身上浮躁的东西开始慢慢沉淀下来,慢慢变的纯粹而隐忍。

冯小厮轻声问到,“你今日来寻我是为了高太守的事情?”孟斯没有奇怪他的未卜先知,在这样的氛围下他觉得一切都是自然的。细细将当时发生的事情描述一遍,甚至包括了高太守每一个动作神态和自己当时不停转变的心思。孟斯一边说一边细看对方的脸色,那沉稳不变的表情意外的使他心安。

“也罢,你看来是真的要出头了。”冯小厮低敛双眸,再睁开实质性的眼神雪亮如剑,直刺人心,“我知道你终究不是凡物,遇风云就会扶摇直上云霄。现在的夏龙正是给了你一个机会,至于能不能把握就看你自己的手段了。”他顿了顿,起身走到桂树下面,矮小的身影仿佛要镶嵌进高大的树干,远远看去真的如同树鬼,他抚摩着树干,若有所思,“我的身份现在不便与你说明。只是那高冰做为玉家的家族重臣,看中了你,到是让我比较意外。所以,将来你的路不会好走。记住一点,夏龙四大家族中最仁慈的是玉家,最狠辣的也是玉家。你,好自为之。”

孟斯心中大震,虽早有所疑,却也万万想不到眼前此人对于夏龙的官场之事如此娴熟,想来他必然有个极其显赫的身份。这样的人对自己多次照顾,是给自己的官途多了一个保驾护航的护身牌。夏龙给我机会?那不是说……他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可是当今圣上要对四大家族动手?”话一出口,他就知道不妥,尤其是面对冯小厮蒙上杀意的双眸,他更觉得双腿不停打颤,下身几乎失禁。

“你走吧。以后也不要来了。将来我们彼此的身份是不适合见面的。”冯小厮最终还是放过了他,轻叹一声,转身进屋,留给孟斯的是一个瘦削的背影。

孟斯眼里热泪盈眶,跌跌撞撞的冲向门外,到了门口,腿却如灌铅般沉重得难以抬起。他知道一旦出了这个门,他们今后就真的是相见不相识的陌生人了。那样照顾他的朋友,将要消失在自己的官道上。黯然消魂者,唯别而已矣!

福如心至,孟斯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屈身拜别礼,但觉世事沧桑,终不变此种情怀。

“记住,不加遏制的野心,只会杀了你!”闻言,虎躯一震,他感到背上一片冷汗,心上却是春风润泽。

作为太守,高冰是个很会享受的人,住豪宅,饮美酒,偶尔亲近亲近几个貌美如花的歌女舞伶,似乎除了他本身的文雅多金外,他只是个无所事事的糊涂老爷。但恰恰是这个糊涂老爷在炎龙历三十五年天下大旱时,长袖善舞,硬是凭着他圆滑高超的政治手腕,从当地的豪门大族中挖出了受灾百姓的三天口粮,甚至是以利驱鬼,使得那些剥皮吸血的豪门大族主动出钱出力,修堤筑坝,植树护林,给恶劣的富江十五年的大治。高冰自己嗜酒好喝,纵容下人投产置业为他酿造佳酿。后来遭人告密,他干脆将哪个下人高薪逐出门外让他自立门户,也因此种机缘创造了天下美酒榜排名第三的“五粮醇”。其后,他统包夏龙四郡的造酒业,令粮食涨价,农民丰收。高冰还爱钱如命,号召家家出钱打官司,依其不同身份不同收价。理亏者更需交钱衙门,以示诚心。富江多商贾,家产不非。纵是他贪婪如虎,但一贯明码标价收取有度,加上他性情如商,常言在其位收起钱谋其职,凡有案件无不殚精竭虑尽悉破之。到最后,反而得了个公假青天,政绩斐然。民间时有童谣笑称他,“高太守破案,一分钱一分货,童叟无欺。”他听了也不作恼。

孟斯今天要见的就是这位奇异太守,他整理衣衫平稳心绪,才抠门拜访。太守府的仆人没有因为他的寒衣麻巾而轻视慢待,收了孟斯交上的几个铜板,仆人照样乐呵呵的跑去通报。不愧是“商官”高冰的手下,行为处事尽显主人风范。据说连高太守自己回家也得乖乖交钱开门,这才精简了各个登门拜访的豪门大客。胡思乱想中,孟斯被人左领右带,穿厅饶堂,终于来到清郁流芳的后花园见到了品酒赏曲的高太守。

“太守大人,下官几日前在仓库拾到一块雕花玉佩,想来如此贵重的物品应是太守当日不慎掉落的饿。故而特来归还。”孟斯双手捧玉上前,站立于一步之遥的地方,恭身下腰。高太守没有接过玉佩,他只是示意让歌女舞伶退下侍卫靠后,饶有兴趣的正对孟斯。

“那日之言,你可想通了?”孟斯放下麻木的双臂,抬起头与他对视,面目间全是感牾之色,“蒙太守教导,下官才知,大志非错,错在眼高手低。”高冰满意的笑笑,呷了一口酒,继续说,“你的感激是不是真的暂且不论,我赠你一句肺腑之言。你是人才,可千里马没了伯乐终究不过是块马骨。”他用手叩着石桌,微眯的眼睛让人琢磨不透其中意味。

孟斯垂手于一旁,心里满是忐忑不安,面上还得拼命保持一副风淡云清的模样。高太守在他的周围构建了一个强大的气场,让他气息不稳,直欲拔腿就跑。但是他更加明白,这是高太守的一种测验,看的就是自己的胆气和耐力,熬过去了,那么真的就是农奴翻身了。咬咬牙,他藏在袖间的两只手几乎绞成一团,死命的克制着自己疯狂乱跳的心脏。

“去玉泉玩几天吧。那里的景致要比燕城好。”柳暗花明天空放晴,孟斯在心中大大吐了一口气,举手投足间更见风采。高冰笑着起身拍拍他的肩膀,“拿我的玉佩去见琼瑶酒家的李掌柜。阔亮啊,多听听,多学学。前程似锦呐!”

“谢大人提点。”孟斯行礼退下,眼中的世界瞬间大变。前程似锦!他摊开刺痛的双手,指甲抠出的点点血痕,犹如娇艳动人的红梅绽放在他的手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