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一见钟情
作者:墨色青衣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364

随意的吃了点东西,拿出一套半旧不新的深色长衫,孟斯很细致的观察自己,面色红润气色极好,难得的是一身的浩然正气。满意点点头,他慢慢向目的地走去,每一步都走的很稳很足,当他到达西城的落雁坡时,内衣已经密布了一层细汗。然后阴郁的天空开始纷纷扬扬的秋雨,仿佛是一个梦开始的场面。

远远的,孟斯就看到伫立的一个熟悉的身影,讨人喜欢的余稚换了身天青色的袍子,撑着一把水墨丹青的油伞,紫竹柄,八十四骨,极其挺立的傲骨。迷蒙的雨气使的这个眉目清朗的少年显出一股澄清如水的弥哀。他神色安静寂寥,像是站在原地等了近千年的漫长光阴,只求一个契机。孟斯浑身一战,曾有的明悟瞬间又涌上心口,自己真的要为了虚无缥缈的富贵权利出卖一生?真的要跨进一个庞大可怕的棋局吗?不能否认这个时候的孟斯虽然已经面貌见老,却仍然有着读书人的一丝赤字之情。

余稚还是回转头,正视了他的挣扎,略微欠身问到,“你真的决定去见玉家的主权人?你不在细想了?现在的你后悔还来得及!”“后悔?”孟斯心里大大的讥讽,从来没有听过到口的猎物还会放走的野兽。“我真的不愿意,你们会怎么处置我?放我走?相信我的毒誓?”

余稚仿佛永远不会生气,语调永远是稳稳的,“我们手中有一种密药可以抹去你的记忆,所以如果你放弃,你,还会是一个的仓门小吏。”仓门小吏?不,他绝对不要自己的人生想臭水沟的老鼠一样悲哀!孟斯握紧了双手,掌心隐隐的痛意又一次刺疼他,仰起头目似烈火,他的声音因为强烈的欲望而变的沙哑,“不!我,不,甘心!”

余稚很深很深地望了他一眼,被他燃烧的饿野心震撼,这个人不会是凡物!不自觉的他的言语中多了几分郑重,“好,你随我来。”孟斯乖巧的不多问一言,默不作声的跟在后面。拐到一个僻静的角落,他看到一辆高大的马车,掩着沉重的黑色帘布。他被余稚蒙上双眼,带上车内,狭小的空间内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他感到自己像是摊在砧板上的肉,代价而贾——亦不过如此。烦躁、懊恼、害怕、自弃,缤纷复杂的情绪充斥着他一刻也停不下来的脑袋,让他几欲发狂。从来不知道原来黑暗是如此恐怖的颜色,也许,最让人恐惧的,就是未知吧!他低低的笑起来,很枯涩的声音。

大约是两个时辰,也可能只有一个时辰,马车终于停下来。眼睛仍然是被蒙着,他被一只手带着饶圈,最后,淅沥糊涂的就重见光明。孟斯的双眼刚刚睁开接触到阳光,就觉的一阵刺痛,泪水不可遏止的流淌下来。他想也不想就拿起衣袖擦拭,但结果是越擦越疼。慌乱中一股力量带着冰凉的纱布按上他的眼睛,耳边响起了优柔雅致的女声,“别擦,按压着会好一些。”一缕奇异的芳香掠过他的鼻端,孟斯只觉的盘古开天的一声巨响,七窍中有一窍突破通透,纷纷扬扬红尘俗世中有一种关乎命运的秘密悄然展现在他的面前。

许久,按压在眼上的纱巾退去,孟斯心里恍然若失,情急之下他伸手抓住了离去的那只手,一睁眼就陷落在女子的双眸。秋波流转温婉动人,像梦中颤抖于月光下的一场花事包含着如此复杂娇若回转的心思,柔柔的将他纠紧的心舒展开来,抚出满腔洋溢的怜惜。

女子头裹锦帕,照习俗因该是个欢场人物,蝉罗翼制成的轻薄透明的抹额上有序的点缀着几颗珍珠,面如满月,眉若翠柳,翻展的云髻只装饰了单纯的印色珠簪,配着一袭及地的蓝纱长裙,在冶荡中流露着娇俏,那么的柔弱、风情。

孟斯的眼睛和心在这个时候全部投降,刚想开口问女子的芳名,却有一人出来催促,他得不了更好的法子,拉着女子的柔荑急忙赶去。“官家轻点!”似嗔又喜,酥软了他一半的身体。两个同名鸳鸯刚到院落的门口,女子就站定了,死活不多挪一步。她在孟斯询问的眼神里抽出自己发红的手,盈盈笑道,“官家莫要为难。奴家的身份进不得这里。”不哀怨、不太息,像是诉说一件快意的事情有着上扬的语调,可就让他听着心疼。

孟斯踌躇了一会儿,咬咬牙正色道,“我不与你作瞒。我是真的中意你,不想你离我半步。”话说完,脸就立马发红。逗的女子撩袖掩嘴笑的花摇玉坠的媚态,弯弯一双水眸柔情四溢几乎拧的出水来,并非绝色的面容刹那间艳光四射。“奴家叫碧痕,是百苑楼的姑娘。官家若真的有心不弃,就常来坐坐。”她从手腕上脱下一只碧玉镯子搁在孟斯的手心,小心翼翼的仿佛是将自己的一片芳心交与他手,看的他又是一痴。碧痕趁着孟斯发呆的时机双手一推,就将他推进院中,自己却宛若一阵清风潇潇洒洒的飘浮而去。

有些失魂落魄的走如院内,他直到看见或站或坐的几个人才回过神来。怎么自己竟然在这么关键的时候被一个青楼女子迷了心志?他敲敲散乱的脑袋,打起精神观察四周。院落不大,却别有风味,沿墙一匝栽的柏树绿沉沉的一片,透过矮墙的上空可以看见一江碧的墨黑的秋水在雨中泛波。冷意,从空气中浸染进骨头,侵入心脏,又从心脏随着血液奔腾进骨头,最后散发在空气里。他注意到余稚恭敬的站在一旁,还是一副清淡安静的模样,而坐在石椅上的两个男子在对弈,大约十五六岁的年纪,相似的面容,偏偏一者清逸一者清冷,同根同缘不同的本质。那个清秀飘逸的男子抬头瞄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沉浸在思索中。让他有一种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疏离感。空气中开始变的诡异,寂静的氛围吓的聒噪的鸟雀也哑口无言。

“累死我了,总算找到这本书了。”孟斯下意识的应声转头,才发现院内的所有视线全部集中在来人的身上,带着敬意,带着宠溺,带着挑衅,这一眼的见面奠定了来人在他人生中的深刻印象,至死不变。对方喜气洋洋的从屋内走出来携着一身的书香踏入奇怪的气场,那满面的笑容让时间在这时候停止了。悄无声息!万籁寂静!

几十年后,孟斯最疼爱的孙子曾私下底询问,“为什么他会为一个女子奉献一生的忠臣,即使是将来有了利益的冲突,在世人眼中薄幸忘义的狐狸权臣终究不改他当初许下的誓言。”孟斯捋捋花白的胡须,眯着浑浊发黄的饿老花眼,一声幽幽长叹,“为什么?有一些人,初次见面就会让你觉得忠诚与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她可以让苍穹为之微笑。”

胭脂小小心心的拎着及地纱裙,却毫不在意袒露的一段粉嫩的小腿肚,她披散着半湿不干的长发,拿着发黄破旧的书籍笑的极其满足。除了一身雅致的鹅黄裙,她身上没有多余添加的物品,素雅至极又出尘脱俗,只让人想抚掌惊叹“清水出芙蓉,天然来修饰”。天空这时候已经停了雨,温柔晶莹的阳光投射在她的身上,突然间呼唤起了人性中对于慈悲的认可。她连笑意都显的淡定而深邃。

胭脂注意到周围不同寻常的气氛,吐吐舌头不太在意,刚想翻书尽情领略书中的美景佳肴时,尽职的余稚走上前,曲身前倾说到,“少主,孟斯带到!”孟斯?像是一种召唤使得嗜书如命的胭脂从遗憾中掏回来,她无限惋惜的放下手里的精品,去面对一个让她取舍难以的人物。

胭脂定定的饶孟斯走了一圈,孟斯好脾气的不发声,她看了这个中年男子一会儿,轻轻笑道,“你终于来了!孟斯!孟阔亮!”

孟斯抬起的眼睛碰上一束神秘锐利的视线,狠狠的砸了他的胸口。大家氏族的女子都会有这样令人战栗的眼神吗?他不禁自问到,眼前这个刚刚微笑如花的女子现在变的深沉如海,似乎他的所有秘密在这琥珀色的眼眸中一泄无遗,比恐慌还要让他啊惧怕的是,尽管他知道这种情况却无法不让自己对这个女子产生奇异的情怀,似崇敬似疼爱还似信任。孟斯发现玉家最可怕又最无害的人可能同时是眼前这个清醇无辜的女子,他低垂下自己高昂的头颅,也等于在某种程度上奉献了自己的忠臣。

胭脂没有嬉笑得意,她委婉的声音还在继续,讲述着更加惊世孩俗的事情,“孟斯,你想成为一个忠臣呢,或是一个宠臣,亦或是,恩,一个权臣?”

孟斯后来多次发誓,这一瞬间,地狱和天堂的大门同时发出了枝桠尖利的开门声。他的人生是在这样一个问题中改变的。

那个时候,他三十九岁;玉楼月十六岁;玉彭举十五岁;年战二十七岁;还有后来的参与者都在不知名的角落埋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