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何梅协定》
作者:书凡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561

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我国东北,拼凑起伪满洲国之后,便把侵略矛头进一步指向热河和关内。1933年2月下旬,日军兵分三路进攻热河,热河守军弃地逃走。3月4日,日军攻陷承德,进而占领热河全境,并继续向长城各要塞进犯。中国驻守长城沿线的军队在冀东喜峰口、古北口、冷口等要塞奋起抵抗,与日寇血战数十日。最后,由于蒋介石集团坚持对日妥协政策,致使长城地区的抗日战争失败。4月下旬,河北东部长城的各要隘关口全部陷入日寇手中。5月下旬,日军长驱直入,连陷秦皇岛、北戴河、迁安、卢龙、唐山等河北境内22个市、县,并向平津逼近,形成了对北平三面包围之势。同时,日军又出动飞机,在北平上空盘旋示威,华北情势十分危急。

面对日寇的凶猛来势,国民政府惊恐万状,决定向日本求和。5月31日,国民政府与日本31日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塘沽协定》。将长城以北及河北东部22县、市的主权拱手交给日本。日寇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继续加紧了侵略的步伐,6月27日又逼迫国民政府签署了《秦土协定》,将察哈尔省的大部分主权让给了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

《塘沽协定》签订后,从1935年初起,日本帝国主义便开始实施其侵占中国华北的侵略计划。月8日,关东军即以步、骑、炮、空军多军种联合部队向驻察哈尔省东部沽源县的中国二十九军宋哲元部大举进攻,首先制造了“察东事件”,揭开了侵占中国华北的序幕。接着,又借口天津两家*报社社长被暗杀,是国民党蓝衣社“所干”,同时借口中国当局援助东北义勇军孙永勤部*滦县“非武装区”破坏了《塘沽协定》,由日本天津驻屯参谋长酒井于5月29日向国民党当局“抗议”,并从东北调遣日军入关进行武力威胁。此时,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却正忙于集中力量围追堵截长征途中的红军,在“攘外必先安内”的反动政策主导下,决定对日军在华北的挑衅继续采取妥协退让政策。5月31日,国民党政府决定撤退驻北平的军队。但日本军方并不以此为满足。6月4日,他们再次向负责华北地区事务的国民党*何应钦提出从天津撤走国民党河北省党部、调走驻天津的东北军第五十一军。对此,国民党政府也一一屈从。

国民党政府一再妥协退让,使日本侵略者更加看清了其软弱无能的本质,便得寸进尺,决计加快侵略华北的计划。6月5日,日本军部针对“河北事件”提出了一个《华北交涉问题处理纲要》。7日,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部召开扩大的军事会议。会后做了紧急战略部署,造成对平津大兵压境之势。9日,日本侵略头子酒井隆、高桥坦晤见何应钦,又传达了日本军部进一步提出的新要求:河北省境内国民党党部一律取消;东北军第五十一军、国民党中央军必须离开河北省境;禁止全中国的排外、排日行为。国民党中央全部答应并实施日方要求。6月10日,何应钦见高桥坦,表示全部答应日方所有要求。但日本军部并未就此罢休。11日,高桥坦突然交给北平军分会一份由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签署的“备忘录”,要中方据此照抄一份并须由何应钦签章,然后送交梅津美治郎。该“备忘录”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把何应钦6月4日、9日、10日国民党政府历次答应的日方各项要求全部记录在案;第二部分是对6月9日酒井隆、高桥坦交给何应钦的3页文件中的第2页上的3条附加条件,又作了3条补充。由此不难看出,日本帝国主义企图用这种办法逼迫国民党政府与其签订一个正式协定。15日,北平军分会将国民党国防会议议决的“现日方意见已完全达到,实无文字规定之必要,故我方难以照办”的内容通知日方。但是7月1日,日方则拟定出一份通告文稿。7月6日,何应钦在征得汪精卫的同意后,在屈辱的通告上签了字,然后转送给梅津。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何梅协定》。

《何梅协定》的签定,使中国丧失了在河北及平津两市的大部分主权,为日本吞并华北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