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红楼美梦
作者:书凡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368

在曹雪芹十三岁时,即曹家被抄家的次年,全家迁回北京。青年时代的曹雪芹才华出众,能诗能文,绘画也很有名气。有人请他到皇宫书院里当画师,收入丰厚。但曹雪芹穷而有志,宁肯过苦日子,也不愿去侍候达官贵人。后来他在一所贵族子弟学校任职。在这里他结识了敦诚、敦敏兄弟,成了终生的好友。

晚年,曹雪芹在城里也没有立足之地了,便搬到香山卧佛寺附近的一个山村里居住,过著十分贫困的生活。敦诚、敦敏的诗里说他和妻子、儿子一家三口常常喝粥。曹雪芹爱喝酒,却没钱买,于是便赊酒喝,待卖了画再还钱。中国古代的文学家中,生活清贫的也不少见,但苦到曹雪芹这步田地的,实在不多。但是,在这样艰辛的条件下,曹雪芹讲过,“并不足妨我襟怀”,仍然坚持写作《红楼梦》。大约乾隆二十八年(公元一七六三年)的秋天,他的儿子因得痘疹死了。曹雪芹十分哀伤。不久,他自己也贫病交加,无钱医治,竟在除夕这一天,当别人欢欢喜喜过新年的时候,他却悄然离开了人世。然而,他以“字字看来皆是雪,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精神,创作的鸿篇巨著《红楼梦》,为他矗立了历史的丰碑。

曹雪芹的《红楼梦》原名《石头记》,基本定稿只有八十回,曾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三十年。乾隆五十六年(西元一七九一年)程伟元和高鹗第一次以活字排印,这已是一二回本,书名也改为《红楼梦》了。后四十回一般认为是高鹗写的。高鹗字兰墅,别号“红楼外史”,乾隆进士,做过内阁侍读等官职。他根据书线索,也可能看到过曹雪芹所写的《石头记》八十回后已经丢失的某些稿子,续写了《红楼梦》。使《红楼梦》成为有头有尾的完整小说。高鹗写的后四十回,虽不如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但高鹗保留了原作的悲刻结尾,其中黛玉之死,袭人改嫁等,也写得形象生动,精彩感人。高鹗的功劳也不可忽视。但后四十回中写宝玉应试中举,儿子、侄子都科举成名,家道复兴等等,显然不符合曹雪芹的创作意图,破坏了原书的主题,是应该指出的。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老说宝玉是个百无一用的人,但仍然有不少人喜欢他,就因为宝玉的“真”、“纯”、“重情”。曹雪芹也是个至真至纯极重情的人。曹雪芹和表妹绮筠的忠贞不渝的爱情,他对妻子惠兰的关爱和体贴,他和艺人子都的友爱,无补表现他至真至纯。他善良,他向往平等和友爱,他不世故、不谄媚,同情弱者,对人间存有一颗水样清澈的美好心灵。

《红楼梦》的全部故事情节是在贾府的衰败史上展开的。虽然曹雪芹对这种衰败作出类似虚无主义的解释,所谓“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所谓“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但作为天才的艺术家,作者并不以这种解释为满足,而是以对于生活本身极细致的观察,以前所未有的真实性,描绘出一个贵族家庭的末世景象。一部《红楼梦》就是他用全部生命留给后人的思考。

①曹雪芹本名曹霑,号雪芹、或芹圃,芹溪。为什么三个号都离不开一个“芹”字,这里有个民间传说。原来曹雪芹住在西山的时候,曾用野芹熬汤治好了一名茶馆伙计马青,从此医名大震,后来他用中草药治好许多人的病。为了进一步表明他的志向,他便特意给自已取了一个雪芹的号,意思是愿做一棵山乡的芹,既可给父老乡亲们充饥,又可为穷人治病。后来又取了芹圃、芹溪的号,他的正名倒不大有人提起了。